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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4-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9日我局拟对“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5035500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

通讯地址:新宾镇启运路40号  邮 编:113200

1.项目名称:“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地点: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子乡、新宾镇

3.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为“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建设的净水厂和污水厂、原水管线和污水管线

6.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6.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6.1.1施工现场采用全封闭围挡墙,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内裸露场地、渣土堆采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

6.1.2污水厂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恶臭气体。对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泥池等进行轻型骨架覆阳光板加盖的方式封闭,在UV+低温离子除臭设备进口端安装风机,利用连接风机的导气管将封闭空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至UV+低温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防止异味扩散到空气中,并使用除臭剂;格栅间、污泥间依靠封闭加投放除臭剂除臭。

6.2水环境保护措施:

净水厂产生的污水排入本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需要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处理后出水通过罐车运到新宾镇污水处理厂(Ⅱ期)排水口排放,最终排入苏子河。

6.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净水厂污泥及污水厂栅渣、污泥均为一般固废,委托有关单位处置;污水厂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即换即运,废弃的滤料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各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4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6.5风险防范措施

因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需要运输到新宾镇污水处理厂(Ⅱ期)排放,运距较长,所以需要重视落实以下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一是吸污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和应急联系设备;二是在污水厂出水口新建蓄水池,蓄水池规格为:32*32*4.3m,有效容积为4000m3,遇到极端天气,处理尾水暂存蓄水池,吸污车可以正常运行后,再运至新宾镇污水处理厂(Ⅱ期)排放;二是污水厂冬季常备除雪物资,污水厂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紧密联系,遇到极端天气,相互配合,及时开展积雪清扫工作,保证24h内清除积雪,保证道路畅通;三是极端天气下,吸污车配备押送人员和应急工具,保证极端天气下吸污车的运行安全。

6.6生态保护措施:

管道沟及时回填,铺设表土,及时做好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对施工线路上的树木尽量减少砍伐,对无法避免砍伐的树木,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树补偿,减少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

 

7、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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