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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备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1-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6日我局拟对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备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6日-2025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30231370(清原县分局)

   一、     项目名称

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备用锅炉项目二、     建设地点

位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苍石村

三、     建设单位

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苍石村(中能建投(清原)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投资252万元建设生物质备用锅炉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一台15t/h生物质备用锅炉。-供热面积15万m2。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备用锅炉排放的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对其进行处理,经厂区新建48m高排气筒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锅炉废气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

废水

----炉定期排污水及化学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由现有废水接收池沉淀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排放的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要求。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运行设备及风机、水泵等。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固体废物

----锅炉炉渣通过除渣机排出,从出渣口排至防渗贮渣池(容积15m³)内,收集后由料车运至渣仓;除尘器收集的飞灰经卸料器清灰后排至下发防渗接料斗内,统一收集后由料车运至灰库;锅炉备用期间产生的灰渣依托厂区内渣仓、灰库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由除尘器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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