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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1日我局拟对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抚顺县养树村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20万元建设“昱源(辽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改造成危险废物贮存场(占地面积4800m2;最大贮存量12902.4吨),贮存场内设置5个隔间,其中5#隔间用于贮存HW49危险废物;其余隔间用于贮存HW18危险废物。其余公用辅助工程新建或依托原有。

技改后,全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占地为11325m2,最大贮存量为22072.4吨。危险废物贮存场主要用于贮存HW18和HW49两大类、四小类危险废物(772-003-18、772-004-18和900-039-49、900-041-49)。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须覆膜袋装或桶装密封保存,不在贮存场内进行拆包,由厂内运输车辆运输至车间配料系统,配料之后造粒送入回转窑处置。

废水

本项目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不新建固定噪声源,移动噪声源为危险废物内部转移使用叉车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暂存的危险废物及其包装物全部送现有项目回转窑处置。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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