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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0日我局拟对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厂区

三、 建设单位

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中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450万元建设“抚顺汇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将厂内原有闲置房屋改建为压球车间(建筑面积2569.3m2)及仓储车间(建筑面积3200m2);压球车间内新建一条压球生产线(5台压球机),仓储车间用于存储压球车间生产的轻烧镁球,其余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原有或新建。

建设规模:轻烧镁球50000t/a供给企业现有电熔镁砂生产线,电熔镁砂产能不变为34400t/a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压球上料和压球工序(3台压球机)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高15m)排放,

本项目压球上料和压球工序(2台压球机)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5;高15m)排放,

卸料、拆袋、包装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定期洒水抑尘,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5座;总容积50m3;依托),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00m3/d)处理后暂存于厂区内暂存池(有效容积为2000m3;依托),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除尘器收尘及落地灰吨袋包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原料库房,后送至压球工序进行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50m2;依托),定期外售;污水处理装置泥渣,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m2;依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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