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拟批准项目公示

抚顺市—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处危废库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1日我局拟对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处危废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处危废库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清原县

三、建设单位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建设危废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一间选矿厂过滤车间闲置房间,改造成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1;采用隔墙和过道将贮存库分为三个区,分别存放废机油、黄药包装袋、黑药包装袋);将质检处一间闲置库房,改造成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2;存放化验废液);并将两个危险废物贮存库统一交由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处管理,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管理人员。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贮存库1内储存的物质为废机油(液态),均采用耐腐蚀密闭塑料桶进行承装。化验废液采用小桶封闭收集,转运至贮存库2后,装入密闭塑料桶内密闭存放。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贮存库内暂存的危险废物(废机油、黄药包装袋、黑药包装袋、化验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环境风险

本项目设有泄漏液体收集系统(集液沟及集液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