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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抚顺惠友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垃圾与钢渣无害化处理及高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3-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2日我局拟对抚顺惠友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垃圾与钢渣无害化处理及高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 项目名称

抚顺惠友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垃圾与钢渣无害化处理及高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 54 号

三、建设单位

抚顺惠友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惠友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建设建筑垃圾与钢渣无害化处理及高效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生产车间(1车间利旧,占地面积3000m2,厂房内建设1条机制砂与废钢渣协同生产线;2车间新建,占地面积3000 m2,设置1条机制砂与废钢渣协同生产线)、1座原料库房(新建;占地面积4000 m2)、1座成品库房(新建;占地面积2000 m2)。其他辅助、公用工程新建或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废钢渣10万吨(两种产品不同时生产)。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及2根排气筒(高15m)。即1车间产尘设施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上料、鄂破机、撕碎机、对辊机、筛分机等设备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2车间产尘设施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鄂破机、撕碎机、对辊机、筛分机等设备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高15m)排放。车辆在厂内运输过程采取运输物料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原料、成品装卸过程采取喷雾降尘措施;原料及成品贮存均为封闭库房。

废水

洗砂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使用吸污罐车外运。

 

噪声

本项目采取隔声、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收集粉尘;建筑垃圾分选、破碎、磁选出的废玻璃、砖瓦、板材、废金属物料;磁选铁粉;压滤泥渣均外售综合利用。

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新建;占地面积5m2),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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