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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3-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3日我局拟对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

二、建设地点

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单位

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70万元建设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性污泥生产车间(依托;建筑面积500m2);改性污泥好氧发酵车间(依托;占地面积877.5 m2)设改性污泥发酵生产园林绿化土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16.5t/d),设置进料区(即混料区)、辅料区、一次发酵区、二次发酵区、成品暂存区、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10m2)。供暖依托综合服务厂内蒸汽供暖系统,其他辅助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产品园林绿化用土设计生产能力16.5t/d。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污泥槽产生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高15m)排放;

发酵车间产生恶臭气体由集气管道收集经“生物除臭设备”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高15m)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废水为废气处理措施产生的生物滤池滤料清洗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后依托厂内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入海城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填料、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废填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发酵车间内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处理。

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依托;占地面积6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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