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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3-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37日我局拟对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7日-20243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 项目名称

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源镇榆树街镇西村

三、建设单位

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拟投1000万元建设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发酵车间内(新建;占地面积2100m2)设置5条发酵槽,1个混料区;新建辅料库、成品库;办公区采用电采暖,其他公用工程新建。

建设规模:处理污泥100t/d。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发酵槽、混料区密闭设计,发酵槽、混料区产生的颗粒物、恶臭气体(NH3、H2S、臭气浓度)通过负压抽吸引入生物除臭塔,净化后的尾气经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15m3)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发酵原料。

噪声

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生物除臭塔废填料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2)暂存,分别定期外售处理和由厂家回收处理;喷淋塔产生的含菌废水回喷污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1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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