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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抚顺市永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分选生产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229日我局拟对抚顺市永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分选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9日-20243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 项目名称

抚顺市永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分选生产线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三、建设单位

抚顺市永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沈阳中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市永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分选生产线扩建项目”。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扩建,扩建后年分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9万吨(其中锅炉渣和工业粉尘不参与分选,收回后暂存售卖)。本次新建厂房占地面积3490m2,建筑面积3000m2(在原厂区6600m2内扩建),其中生产车间1500m2,原料库1500m2。其他辅助、储运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上料口和给料机产生的粉尘采用集尘罩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厂区道路硬化,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职工洗漱废水经厂内沉淀池格栅+沉淀后用于厂内洒水抑尘,粪污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委托吸污罐车拉走。

噪声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磁选出的小粒径非磁料、除尘灰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800  m2)内暂存,定期委托处置。

磁选出的磁料粒径≥300mm的磁料送往钢厂作为炼钢原料,粒径<300mm的磁料送往炼铁厂作为炼铁烧结的原料加以利用。

筛分出来的废耐火材料粒径≥300mm作为建材的原料出售给建材生产厂家,粒径<300mm的废耐火材料作为修建道路的原料出售。

锅炉渣和工业粉尘回收后贮存于厂内,定期外委处置。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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