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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关于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9日我局拟对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 项目名称

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石文镇养树村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内

三、建设单位

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

固液分离处置装置(新建);有机废水处置装置(包括低温蒸发和含氰废水)(新建);含重金属废水处置(新建);含锂废液资源化处置(新建);废活性炭再生装置(新建);搓球系统(新建);减量化系统(改建);高温熔融系统(改建);飞灰水洗系统(改建);废酸废碱综合处置工程(改建)。其它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及园区。

建设规模:

1.固液分离处置:处置规模为10000吨/年;2.含重金属废水处置:处置规模为5000吨/年;3.废酸、废碱综合处置:处置能力共计20000吨,其中废酸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废碱液处理能力10000吨/年;4.有机废水处置装置:处置能力为10000吨/年,进入低温蒸发有机废水处置9500吨/年,进入含氰废水处置500吨/年;5.含锂废液资源化:规模为6000吨/年;6.飞灰水洗系统:处置收集飞灰共收集30000吨/年,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20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飞灰10000吨/年;7.废活性炭再生:处置规模为5000吨/年;8.搓球系统:约为500吨/年;9.减量化系统:减量化装置分成 2套系统,1#减量化装置设计建设规模为9000吨/年,2#减量化装置处理量为44975吨/年(其中:外来16500吨/年,自产28475吨/年);10.高温熔融系统:处置规模为78342.5吨/年(其中:外来23000吨/年,自产55342.5吨/年)。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固液分离处置装置及有机废水处置废气均依托废乳化液及含有污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碱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0;高15m)排放。

废酸碱处置有机废气及酸性废气、含氰废水处置有机废气、含锂资源化处置有机废气均依托污水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两级碱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25m)排放。

飞灰水洗系统原灰仓贮存时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9;高15m)排放,制浆罐产生的氨气和粉尘及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氨气通过洗涤塔+稀硫酸吸收+水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0;高15m)排放。

废活性炭再生系统破包、投料、装箱时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1;高30m)排放,振动、下料、筛分、包装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2;高30m)排放,活性炭再生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经燃尽室+SNCR脱硝后进入高温熔融系统废气处理装置中“急冷+活性炭喷射+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湿法(氢氧化钠溶液)脱硫、脱酸”装置处理后共同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8;高50m)排放。

搓球系统中在破损铁桶经搓球机时会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3;高15m)排放。

减量化系统废气通过炉内脱硫+水吸收+布袋除尘+稀硫酸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7;高15m)排放。

高温熔融废气通过重力预除尘+ RTO燃烧+余热锅炉+SCR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湿法(氢氧化钠溶液)脱硫、脱酸后经烟囱(DA018;高50m)排放。

本项目须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DA018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新建)。

本项目排气筒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废水分类处理,其中高盐、含重金属废水分别经1#车间、2#车间混凝沉淀池,经2#调节池后去三效蒸发A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去污水站处理。物化车间的含重金属废水、含锂资源化废水、废酸碱废水、含氰有机废水均为高盐废水去物化车间三效蒸发器B处理后废水经3#调节池去污水站处理。其他低盐废水,固液分离废水、有机废水处理不含氰废水经1#调节池进入污水处理站。减量化装置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和设备清洗、洗车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初期雨水等经3#调节池进入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过厂区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厂区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依托)。

噪声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各工艺单元全部投入运营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可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或焚烧、填埋,不外排。

建设单位各工艺单元全部投入运营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依托;建筑面积50 m2)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环境风险

本项目应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进场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进场危险废物台账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禁止混放不相容的进场危险废物,进场危险废物贮存应做到稳定化,应加强进场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管控,进场危险废物贮存及其风险管控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现有。

本项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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