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4日我局拟对《辽宁裕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食用菌项目-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30231370(清原县分局)
一、 项目名称
辽宁裕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食用菌项目-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二、 建设地点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马前寨村
三、 建设单位
辽宁裕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辽宁裕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6月16日,拟投资100万元建设新增2台4t/h燃气锅炉,本项目位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马前寨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区内新建锅炉房,并配套相关设施。占地面积576m2,环保投资10万元。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燃气锅炉配有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锅炉废气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为锅炉软化水处理装置产生的软水制备浓水,进入厂区回水池,作为麦秸秆预湿工艺补加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七、公众参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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