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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土高线与沈吉线K60+022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5-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522日我局拟对土高线与沈吉线K60+022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22日-20235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 项目名称

土高线与沈吉线K60+022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万金屯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市东洲区生态保护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市东洲区生态保护中心拟投资4226.49万元,建设土高线与沈吉线K60+022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万金屯村,起点位于土高线,设计桩号K0+000,终点与土高线相交,设计桩号K1+084。采用1-11m框架桥下穿沈吉铁路,路线全长1.084km,主要包括路基、路面、下穿、桥梁、涵洞、改河、改渠、交叉、交通、排水、防护等工程。道路等级为二级公里,设计速度40km/h。本项目实施后,既有平交铁路道口永久封闭,对应绕行段降级为乡道且不进行改造。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施工路段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移动式围挡;施工中的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运输、装卸、临时堆放等易于产生扬尘的场所,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时加盖蓬布,配置防洒装备;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油;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采用全封闭方式运输,使用摊铺机摊铺;焊接施工时,使用焊接围挡;弃渣场进行遮盖,并对弃渣增加含水率。

 废水  

施工生产营地内设置1座简易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4m3),对施工机械冲洗及车辆冲洗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K0+560桥梁施工基坑附近设置1座泥浆沉淀池(有效容积30m3),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在路基两侧排水边沟与河流相汇处各设置1座土质沉砂池(每座有效容积4.5m3),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临时性环保厕所(粪污水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距离营地较远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的生活设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材料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附近,临水路段施工时,严禁将施工余土及垃圾倾倒入地表水体。

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施工过程中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工艺;施工路段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

加强交通管理,经过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及禁止鸣笛标志;加强公路路面养护,保证平整度;运营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相关措施。

 

固体废物

项目废弃土石、泥浆沉淀池中的废弃泥浆及隔油沉淀池和土质沉砂池中的沉渣全部按规定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

 

生态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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