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27日我局受理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新抚区古城子河上游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4-58583709(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新抚区古城子河上游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二期)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MsYZuNaVQSQaEb0xSbr4w 提取码:6G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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