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4日我局受理《清原新锋科发有限责任公司燃油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12月3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3021370(清原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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