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2日我局受理2022年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上游抚顺段)—海新河支流郎士河治理项目(新抚段)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4-58583709(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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