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9日我局受理《新原木业有限公司新建疫木处置旋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3021370(清原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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