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827号)规定,2022年4 月18日我局对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5000t/a高速工具钢项目进行备案。现将做出的备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后评价项目(0406会后修改)(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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