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14日我局对抚顺高新区辽宁昆仑汉兴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氢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2867489(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2]32号
关于抚顺高新区辽宁昆仑汉兴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氢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昆仑汉兴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抚顺高新区辽宁昆仑汉兴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辽宁昆仑汉兴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99万元,以天然气为原料,采用轻烃水蒸汽转化制氢工艺,建设天然气制氢装置2套,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天然气制氢装置(5000Nm3/h,即 12万m3/d)和配套氢气充装设施(3000Nm3/h)及LNG汽化单元(汽化能力为2000Nm3/h);二期建设天然气制氢装置(10000Nm3/h ,即24万m3/d)和配套设施。配套建设管桥、LNG储罐(1个;有效容积60m3)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循环水站、空氮站、除盐水站等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项目供暖及工艺所需蒸汽由转化炉及其蒸汽发生器提供。
建设规模:氢气总生产能力为36万m3/d。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厂界无组织排放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排放浓度限值。
一期:天然气制氢转化炉采用天然气和脱硫解吸气作为燃料,并采用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制氢转化炉烟气经排气筒(P1;高30m)排放。
二期:天然气制氢转化炉采用天然气和脱硫解吸气作为燃料,并采用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制氢转化炉烟气经排气筒(P2;高40m)排放。
本项目转化炉有组织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排放限值。
本项目工艺解吸气并入燃料气管网,用作燃料,不外排。
本项目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加强对动静密封点的泄漏检测与修复。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 7浓度限值。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浓度限值。
本项目转化炉排气筒分别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转化炉排气筒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2、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有效容积36m3)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除盐水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一并进入调节池(有效容积72m3),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抚顺市东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水中pH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其它污染因子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浓度。
厂区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废加氢催化剂、废氧化锌脱硫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及废吸附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30m2),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5、本项目按规范分区防渗。
本项目厂区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6、本项目设置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20m×13m×1.7m)。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采取“三级防控体系”。
一级防控:天然气制氢装置区设置围堰(一期:长59m、宽32.5m、高200mm;二期:长68m、宽55m、高200mm); LNG储罐周围设置防火堤(长14m、宽10m、高0.6m);二级防控:雨水、污水排放口设置切换阀门;三级防控:厂区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50m×20m×3.0m)。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本项目由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二0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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