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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抚顺市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4-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421日我抚顺市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421日-2020年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54793311(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抚环东审[2020]05         签发人:冯展

抚顺市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抚顺市三和油脂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抚顺市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我分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就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抚顺市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位于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五味村,是一家专业饲料原料加工的企业,目前生产能力为5000t/a的饲料添加用油脂及油渣料。由于公司现有的部分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均已陈旧老化不能再满足现行的环保要求,在现有生产规模、内容等不变的条件下,公司拟投资480万对厂内现有5000t/a油脂装置的部分生产设施、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本次改建项目主要内容是:将现有1台生产使用的2t/h燃煤导热油炉更换为1台额定功率2900KW燃气导热油炉,同时新建2台电锅炉用于供暖;改造恶臭气体治理设施,原车间建筑面积增加了2448m2,更换密闭性能良好的2条油脂生产线设备,每条生产能力2500t/a,共计5000t/a,产能不变。新增6个存储罐,新建一个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工程。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报告》(报批版)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报告》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错撒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三、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拆除现有燃煤导热油炉,新建1台燃气导热油炉用于生产(额定功率2900KW、额定压力0.8MPa、进/出口温度150/240℃,导热油320#),使用的燃料天然气由撬车运至厂内,年耗天然气量约28.2万Nm3,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烟气经高17m的烟囱排放,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将原来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中恶臭气体的单一“活性炭”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为“冷却回收装置+喷淋塔+UV光氧净化器”多级处理设施,恶臭气体主要成分是氨、硫化氢等一些混合气体,处理后废气经22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少量的未能收集的恶臭气体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

2、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循环水池更换废水、蒸气冷凝水;生活污水为厂内职工生活排水,所有废水经厂内新建的1座处理能力为8t/d、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气浮+沉淀”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东泽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COD、氨氮、动植物油等排放浓度可以满足《辽宁省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以及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标准要求。同时配套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区域有生产车间、存储罐区、喷淋塔循环水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等,要求对车间地面、罐区地面、喷淋塔循环水池体等各单元做好防渗工程及罐区围堰(1.2米高)。

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装置(设备)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且安置在生产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

5、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生产规模不变,原料包装袋/桶产生量不变,属于一般固废,交由原料供应方回收再利用;新增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时浮渣,属于一般固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49-08,需要更换时由厂家来人现场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900-023-29,由厂家来人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分局提出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备后腰,项目方可正式生产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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