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11日我局对抚顺茂百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处理餐厨垃圾20吨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54793311(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抚环东审[2020]04号
关于抚顺茂百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处理餐厨垃圾20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抚顺茂百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抚顺茂百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处理餐厨垃圾20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我分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就该《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抚顺茂百特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抚顺市东洲区老虎台街郎平路10-1#(青草沟工业园)建设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146.29m2,总建筑面积2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一座处理车间,车间内分为生产区、包装区、成品暂存区及办公区等,本项目内不设食堂及淋浴。生产区布设一条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可分为入料区、分拣区、干燥区及发酵区,包装区布设一条成品包装生产线,废气处理配套建设一套水幕+布袋除尘系统及一套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废水采用“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工艺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供暖采用烟气余热供暖。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报告书》(报批版)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错撒后;各项污染物可以时限达标排放。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三、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餐厨垃圾卸料、分拣、微生物发酵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恶臭气体污染物主要成分是H2S和NH3,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按排放方式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
本项目在入料区和分拣区周围设置了有机玻璃封闭区,发酵区为独立的钢板房,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恶臭气体的池体均封闭并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这三个区域均采用负压收集,在自动包装区西侧配套除臭系统,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及无组织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设置一套水幕+布袋除尘系统对烘干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相关限值标准。
2、本项目既有生产废水,也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油水分离工序产生的废水,水幕降尘系统定期排放的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废水池暂存,污水处理站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能力为2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通过管线排入废水昝存池。废水池废水污染物浓度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值,在园区管网接入市政排水管网之前定期由吸污车运至抚顺东泽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制敷设排水管线,产生的废水不进入三角河地表水域。
对场内污水管道区域、污水处理站、分拣废物及粗油脂储存区、入料区、分拣区、危废暂存出及水幕除尘装置等按要求要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分选塑料、骨头和废金属等、粗油脂、水幕降尘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回转窑产生的生物质灰渣(草木灰)、职工生活垃圾及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外。其余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辅助运输和处置,粗油脂和灰渣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分拣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抚顺市生态环境监察局东洲区分局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分局提出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备后,项目方可正式生产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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