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日我局拟对抚顺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后安镇郑家村西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三、 建设单位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拟投资3583.92万元,建设“抚顺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后安镇郑家村西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总占地面积约165亩。新建一横两纵三条支路,均为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一号街路线长303.5m;二号街路线长259.4m;一号路路线长381.9m),将场区分为四个地块,分别为1号地块、2号地块、3号地块、4号地块。在3号地块西南角新建1座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00t/d;占地面积601.77m2)。在2号地块西南角新建1座农产品实验检测中心(总建筑面积:1374.96m2),建设给排水工程(给水管线长4242m;污水管线长2010m;雨水管线长1162m)、防护工程等基础设施。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各池体均加盖密闭,脱水机房内使用密闭式框板压滤机污泥脱水设备,并定期喷洒除臭剂。
废水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内企业的废水,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污水→提篮粗格栅→调节池→混凝反应池→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次沉淀池→清水池→纳管达标排放”。通过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后安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脱水干化处理后在脱水间暂存,定期送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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