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5日我局拟对抚顺瑞克尔化塑助剂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8670996(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13号 邮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瑞克尔化塑助剂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会元乡马金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瑞克尔化塑助剂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抚顺瑞克尔化塑助剂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抚顺市顺城区会元乡马金村,购置已建设的厂房,厂房目前闲置未使用,该项目占地面积4220m2,总投资为3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一条塑料包装袋生产线,主要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袋400吨。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尾气。施工期,企业运输时车辆加盖,装载不得过满。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吹膜、制袋、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危废贮存点产生的较少量有机废气。
①吹膜、制袋废气
吹膜、制袋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碘值≥900-950mg/g)(TA001)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有机废气去除效率要求75%,最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设计风机处理风量为6000m3/h,综合收集效率取60%。
②印刷废气
印刷在密闭印刷间进行,印刷机自带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碘值≥900-950mg/g)(TA002)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有机废气去除效率要求75%,风机风量3000m3/h,废气排口为95%集气效率,最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③危废贮存点废气
本项目危废贮存点采取密闭收集,由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碘值≥900-950mg/g)(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吹膜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经排放量为0.0216kg/t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单位合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排放量限值(0.3kg/t);印刷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房外限值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敏感点马金村NMHC最大落地浓度0.6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浓度限值要求,由此可知,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水仅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本项目运营期不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时间为22:00-次日6:00),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物料进场仅在白天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建设在厂房内并采取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少量施工废料。生活垃圾要及时收集,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废料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场所。
运营期:
①废包装袋(900-099-S59)
本项目项目原料聚乙烯塑料粒的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处理。
②废油墨桶(900-041-49)、废印版(231-001-S15)、废抹布(900-041-49)、废地垫(900-041-49)
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理。本项目在印刷过程中使用的印版为外购定制,一般重复使用,但也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印版 。废印版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在换版过程,需要用废抹布擦掉印版上面残留的少量油墨,并且会有油墨滴落到地垫上,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理。
③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900-003-S17)
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④废活性炭(900-039-49)
本项目所使用的二级活性炭装置采用蜂窝活性炭(碘量值为800mg/g)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处理,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定期更换,并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HW49其他废物”,行业来源均为“非特定行业”,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900-039-49(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具有毒性,属于危险废物。每季度更换一次,则更换后产生的废活性炭,密封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润滑油、废油桶(900-217-08 、900-249-08)
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使用润滑油,会产生废润滑油及其废油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行业来源均为“非特定行业”,废润滑油废物代码为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两者均具有毒性和易燃性,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其油桶置于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生活垃圾
本项目无食宿,劳动定员7人,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⑦贮存要求
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相关要求,该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的建设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项目在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过程中拟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要求规范化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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