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3日我局拟对抚顺佳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机油收集和储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佳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机油收集和储存项目
二、建设地点
租用抚顺科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厂内东侧占地
三、 建设单位
抚顺佳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抚顺佳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10万元,建设“废机油收集和储存项目”。该项目租用抚顺科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厂内东侧占地(占地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设置内浮顶储罐(4座;有效容积700m3/个;已建)、装卸区(占地面积300m2;已建)、机泵区(占地面积37.8m2;已建),其它辅助公用工程新建或依托原有。
建设规模:收集废机油3000t/a。
废气
废机油入厂进罐储存时采用密闭卸油管道:即采用输油软管浸没式液下卸车方式经输油泵输入储罐内,铁桶抽油孔采用密封圈密封;废机油外运出厂装车时产生废气采用油气平衡装置。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罐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100m3)收集后,委托抚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接收转运处理。
噪声
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储罐罐底油泥、检修时产生废含油抹布、收集废机油产生的废铁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废机油储罐四周建设防火堤(已建;高1.4m),内部设废水收集池(已建;有效容积8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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