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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库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9-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3日我局拟对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库项目

二、建设地点

望花区鞍山路东段4号

三、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催化剂部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催化剂部拟投资50万元建设“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技术升级项目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库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利用石油三厂厂内闲置的常减压泵房(位于石油三厂东部;总建筑面积为792m2)进行改造,改造成固体废物库房(总建筑面积为504m2;含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危险废物建筑面积为288m2,一般固废库建筑面积216m2)。拆除现有常减压泵房内的部分隔墙,主体结构不变。

其他辅助、公用工程依托或新建。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贮存废润滑油,产生少量VOCs气体,无组织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用于贮存《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催化剂部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使用各类容器盛装后,运至固废库内对应隔间(内置四个隔间,1#、2#、3#库互通,贮存不同种类危险废物设置墙体硬隔离;4#库为独立区域,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废暂存库内贮存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依托石油三厂后勤管理部统一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环境风险

本项目依托石油三厂三级防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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