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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抚顺东联安信化学有限公司建设燃气锅炉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抚顺东联安信化学有限公司建设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4783205(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虎西街15号           邮 编:113003

一、项目名称

抚顺东联安信化学有限公司建设燃气锅炉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隆东街7号

三、建设单位

抚顺东联安信化学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

辽宁睿铂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抚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隆东街7号东联安信厂区内,主要工程:依托现有备件库改造为锅炉房,锅炉房占地面积430m2,锅炉房内新增4台4t/h天然气备用锅炉及燃气锅炉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用于园区供汽系统在设备检修期间暂停供给正常生产所用汽源时启用。项目总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六、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锅炉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废气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要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高新区东泽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3、本项目噪声源要优化布置;噪声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风机安装消声器;风机和水泵要安装在封闭房间内。厂界四周噪声值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要求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要在厂区内暂存后,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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