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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花区—抚顺市西舍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4-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9日我局对抚顺市西舍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56883066(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望花区—抚顺市西舍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抚顺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抚顺市西舍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抚顺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投资1100万元建设抚顺市西舍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工程填埋气收集系统、预处理车间脱水与脱硫装置,将沼气收集脱硫、脱水后供给燃气发电机组燃烧发电,办公室等均依托现有,仅发电机组、配套脱氮装置及配电室新购和安装。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厂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为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相关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需进行硬化,并经常洒水抑尘,保持车辆来往路面清洁;建筑垃圾及多余弃土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运输过程中必须对垃圾和弃土进行苫盖,防止洒落;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洒水、覆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并高于场内物料堆的高度。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应洒

水抑尘,粪便水入旱厕应用于周边农田肥料。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施工运输车辆的流动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施工中应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

(1)建筑施工单位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

(2)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使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22:00~次日6:00期间,中午12:00~14:00期间点施工。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按要求运往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或回填。设备安装废包装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应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废气主要为沼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SCR脱硝系统排放的氨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通过内燃机内部管道进入SCR脱硝系统(两套)处理,同时处理过程中会有少量氨逸散,混合后分别经8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有组织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可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氨气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废水: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沼气脱水装置排水依托现有工程,排回垃圾填埋场堆体,改建后无新增污水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发电机组、罗茨风机、脱水装置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减振与隔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限值。

4、固体废物:脱硝废包装物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入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由经销商回收;沼气过滤产生过滤废物为一般固废,入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干法脱硫罐产生废脱硫填料为一般固废,由经销商更换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 。制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6、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7、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8、本项目由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五科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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