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3日我局拟对辽宁金桥泰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00t酸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6880606(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望花区朝阳路东段64号 邮 编:113001
一 、项目名称
辽宁金桥泰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00t酸菜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大甸子村
三、建设单位
辽宁金桥泰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辽宁金桥泰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年产2400t酸菜及其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腌制车间、污水处理站等。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腌制期间及污水处理站将产生一定量恶臭气体,酸菜腌制采用密封的窖池,发酵过程中属于密封状态,车间设置通风窗;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且定期喷洒除臭剂。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恶臭气体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拟设置的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0t/d,可以满足日常和高峰期的废水处理要求,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沉淀调节池+气浮+装卸式过滤净水器(砂/炭)+MBR+RO+清水池”,确保排放废水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洗菜机、切菜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蔬菜残叶及废渣、切丝过程中切除的菜根、废菜叶收集后,由厂区周边养殖户自行拉运,日产日清,不在厂内堆存;废水经生化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压滤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废砂/炭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
环境风险: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 。制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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