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辽宁省清原县北三家乡肖家堡村钾长石矿详查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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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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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25日我局拟对辽宁省清原县北三家乡肖家堡村钾长石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86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 项目名称
辽宁省清原县北三家乡肖家堡村钾长石矿详查项目
二、 建设地点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镇肖家堡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意顺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鼎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基本情况
辽宁省清原县北三家乡肖家堡村钾长石矿详查项目工作区位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镇肖家堡村东北沟,探矿权人为“抚顺意顺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抚顺意顺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5日,该公司于2008年10月3日首次在该区设立探矿权,委托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对其所属的辽宁省清原县北三家镇肖家堡村东北沟地区的钾长石矿进行勘查地质工作。
2017年7月抚顺意顺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结束了所有探矿活动,申请探矿权保留,为下一步探转采工作做铺垫,保留的面积为1.93km2。
辽宁省抚顺意顺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需办理探矿权保留(保留指的是探矿工作已结束,等待转采)。本项目位于抚顺市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属商业性探矿权,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矿业权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采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在申请新立,调整、延续、变更、保留等审批时,采取差别化管理方式:1.停止新立采矿权(不含探矿权转采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审批。2.已设探矿权申请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即探矿权转采矿权),已设采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申请延续、变更、保留等审批前,必须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并获得批准文件,明确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其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之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现场核查,目前本项目所有野外勘查、室内汇总工作已于2017年全部结束,且本项目今后也不再继续进行地质勘查活动,仅做探矿权保留以便下一步转采,因此本次环评属于“未批先建”后进行的回顾性评价,主要评价内容为回顾2008年5月~2017年7月间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对辽宁省清原县北三家乡肖家堡村钾长石矿详查区进行的野外详查工程内容。
六、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及设备燃油产生的废气。
①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表土和土石方堆场过程,本项目施工扬尘产生浓度约10mg/m3,产生量约100kg,本项目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降尘效率可达90%以上,则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低于1.0mg/m3,排放量小于10kg,符合《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标准要求。
②设备燃油废气
设备燃油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NOx和THC等,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施工现场设备燃油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约0.03t、SO2排放量约0.166t、NOx排放量约0.106t、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约0.062t。本项目设备燃油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经过大气扩散后,各污染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场内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AERSCREEN模型对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进行预测,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废水
①钻探用水
本项目钻探用水共计8.6m3,钻探用水为循环使用,需定期补水,补水量约0.9m3。项目对每个施工钻孔设置一座有效容积约1m3的沉淀池,钻孔时产生的泥浆水进入沉淀池内沉降,沉淀后的清水回用于钻机循环使用。钻探工程结束后,剩余钻探用水可用于土石方回填过程洒水抑尘,底部泥浆经干化后就地掩埋,不外排。
②洒水抑尘用水
项目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量约28.8m3,洒水抑尘用水均蒸发损失,无废水外排。
②员工生活用水
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约130m3,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10.5m3。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NH3-N。本项目租用肖家堡村民房作为宿舍及办公场所,员工生活污水可依托肖家堡村内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交给附近农户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钩机、钻机、柴油发电机及运输车辆等施工设备噪声,根据类比资料,单台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75~90dB(A)之间。本项目夜间不施工,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场界四周噪声值小于70dB(A),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表土剥离产生的表土、沉淀池挖方、废弃岩芯及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剥离表土量约312t,挖方约3714t,表土和挖方均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旁,待钻探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并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废弃岩芯产生量约2.13t,优先回用于农村垫道修路,剩余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总量2.16t,存放在指定的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
(5)生态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工程占地将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破坏原有植被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影响水土保持,会造成一定生物量的损失。
本项目现已全部施工完毕,部分施工场地已播撒草籽,随着区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及重建,探矿工作产生的生态影响会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