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福财生猪屠宰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30231370(清原县分局)
一、 项目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福财生猪屠宰点建设项目
二、 建设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北三家村青草沟
三、 建设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福财生猪屠宰点
四、 环评单位
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北三家村青草沟,占地面积1300m2。建设本项目本项目300m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等对大气污染比较敏感的区域。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270m2,每年屠宰生猪3000头。主要建设内容为待宰圈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8m2;屠宰车间建筑面积72m2;检疫室及化验室建筑面积20m2,主要对白条肉进行检疫;办公建筑面积36m2。企业运营方式:客户自带生猪,由企业负责宰杀,加工成白条肉、猪内脏等,交由客户带走。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存放区加盖棚布设置围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环保旱厕,设简易沉淀池1座,有效容积2m3;机械设备及轮胎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上层清液及时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量,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加强管理。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送至环保指定地点处理,不要随意倾倒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5、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待宰间、屠宰间、储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均会产生少量的恶臭(主要有NH3、H2S等)。本项目采取加强管理、减少粪便在厂内的停留时间、待宰间、屠宰间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并在周围进行绿化,池体进行封闭等措施。经以上措施处理,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臭气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6、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置一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为8m3/d,污水处理设施容积为75m3,污水经过2级生化处理,使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由罐车运走,用于灌溉农田;冬季由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作物灌溉用水标准值。
7、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刨毛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猪运送过程及屠宰时的鸣叫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8、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设置1个垃圾收集容器,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置。猪毛、猪粪等废物排入储毛池、储粪池,储毛池及储粪池位于厂区的南侧,储毛池有效容积为2m3,储粪池有效容积为3m3,猪粪定期外运做农肥,猪毛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储毛池及储粪池整体进行防渗,池体封闭,防止降雨(水)进入造成粪肥流失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本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专人清掏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七、公众参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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