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30日我局受理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新宾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5035506(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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