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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1-05
信息名称: 抚环发【2022】1号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抚环发【2022】1号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抚环发〔2022〕1号

 

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管理,防治地下水污染,强化地下水水质监测,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自行监测日常监管

全面核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底数(包括已封场及在用垃圾填埋场,参考附件1),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工作台账,督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并完善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地下水水质自行监测工作,并将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拒不开展监测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做好核查结果上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请各县区、市住建局确定一名联络人,每周五9时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附件3)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马晓博 58289611

        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彭  涛 18641306667

邮箱:fsjczfyjk@126.com

附件1:垃圾填埋场清单

附件2: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情况周调度表

附件3:垃圾填埋场监测数据汇总表

附件4:联系人信息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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