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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线索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1-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辽环发〔2022〕22号)文件精神,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5日内,向广大市民征集我市建成区内河流水体存在的发黑、有明显异味、水面存在垃圾、浮油等浮游物的线索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市民提供的线索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属实情况予以及时处理,有效巩固我市河流水体治理成效。

特此公告。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7日

 

 

(线索接收时间:工作日早8:30至5:00,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邮箱:fsssthjk@126.com,联系电话:024-58289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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