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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河流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年度全市15个国考断面和6个省考断面水质实现稳定达标,水质优良率100%,优于省80%的考核目标。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及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三。

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了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排污口审批及监管制度,建立排污口信息台账档案403个,封堵、清理合并61个排污口,从源头开展治污截污工作。并印发了《2022年巩固和提升全市河流水质工作要点》,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坚持以“巡河排患”为抓手,从河流断面特点、现状、监测因子等方面,溯源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建立“一河一策”问题台账,精准分析,快速解决河流污染问题隐患。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3人次,巡查排查河流127次,推动生活垃圾堆放等26个污染隐患完成整改,19条已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开展水质预警监测,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情况,积极应对预警超标问题。争取资金支持,向上级部门组织申报20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水污染防治资金5833万元资金支持,有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大伙房水库上游污水处理能力提高3.1万吨/日,有效保护大伙房饮用水源地水质。

为巩固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不定期、节假日、雨季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76家重点涉水排污单位的监测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对全市重点污水处理厂在线线监测设施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日常监管精准度。同时,深入落实"河长制",加强与水务部门联动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巡河排查工作。制定《抚顺市污水排放联动协作工作方案》。与住建部门建立联席会、分析研判、联合检查机制,统筹调度全市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结合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推进河流断面水质达标。

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将在“巩固坚守”的基础上寻求“优化改善”。深入开展河流综合整治。实施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开展浑河、辉发河、社河、苏子河、大伙房水库、章党河、富尔江、北太子河综合整治行动,推进人工湿地、村屯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检查,定期实施预警监测。建立水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后的水体不返黑返臭。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建立“水体-排污口-排污管线一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区污水管网体系,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重点强化小型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实施清洁化改造。推动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强化各地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河流水质改善,努力提高抚顺百姓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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