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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3-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8日我局对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2867489(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4﹞7号  

 

关于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厂园

林绿化用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琥珀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70万元建设综合服务厂园林绿化用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性污泥生产车间(依托;建筑面积500m2);改性污泥好氧发酵车间(依托;占地面积877.5 m2)设改性污泥发酵生产园林绿化土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16.5t/d),设置进料区(即混料区)、辅料区、一次发酵区、二次发酵区、成品暂存区、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10m2)。供暖依托综合服务厂内蒸汽供暖系统,其他辅助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产品园林绿化用土设计生产能力16.5t/d。

二、依据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本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污泥槽产生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高15m)排放;

发酵车间产生恶臭气体由集气管道收集经“生物除臭设备”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高15m)排放。

有组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排气筒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2.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废水为废气处理措施产生的生物滤池滤料清洗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后依托厂内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入海城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浓度;其余污染因子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浓度。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本项目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填料、废机油和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废填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发酵车间内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处理。

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依托;占地面积6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5.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项目由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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